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,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;组织实施统计执法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,受理、办理、督办统计违法举报,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;指导监督各区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;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;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;办理统计行政复议、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;做好改革与法治衔接工作,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任务;承担法制政府建设、“放管服”改革等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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